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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评选南京农业大学 2020 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

作者: 审核人: 李日葵 发布时间: 2021-04-09 点击:

各学院团委、团工委、团总支、直属团支部,

校学生会、校研究生会、各学生社团:

为表彰 2020 年度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在组织青年、引导青年、服务青年、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,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,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,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发展,校团委决定在 2021 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,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置

本次评选设“五四红旗团支部(标兵)”、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等奖项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在校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

三、评选标准

1.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评选标准: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,按期换届,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。认真规范做好 团员发展、“三会两制一课”、双述双评、推优入党、团费收缴 等工作。团支部及所属团员、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“智慧 团建”系统。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,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 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,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。

2.“五四红旗团支部(标兵)”评选标准:在符合“五四红旗团支部各项条件的同时,能根据实际情况和班级特色,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支部发展目标,扎实有效地开展特色品牌主题团日活动,积极引导青年勤奋学习、实践创新,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,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
3.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评选标准: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,入团年龄满 13 周岁,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“智慧团建”系统,2016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;思想素质高,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,在青年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;爱岗敬业,作风扎实,关心共青团工作,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,在实践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;为人坦诚,乐于助人,群众基础深厚;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,无违规违纪事件;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,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 A 等。

4.“优秀共青团员”评选标准:年龄不超过 28 周岁,入团年龄满 13 周岁,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“智慧团建”系统,2016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;思想素质高,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;主动关心团的工作,积极组织并参加团的活动,能起到表率作用;团结身边青年师生,诚实正派,群众认可,无违规违纪事件;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,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 等。

四、申报时间

4月12日下午15点前,将申报表电子稿以“姓名+申报项目”命名,发送至njaufinance@163.com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认真填写申报表(见附件),并撰写一份事迹材料。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,突出重点,字数在1500字以内。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允许装帧、包装,不得增加宣传画册、图片等其他材料。

 

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委员会

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


  • 附件【附件4: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.docx】已下载
  • 附件【附件2: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申报表.docx】已下载
  • 附件【附件3: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申报表.docx】已下载
  • 附件【附件1:“五四红旗团支部(标兵)”申报表.docx】已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