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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

作者: 审核人: 发布时间: 2019-07-04 点击:

各位老师、各位同学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全面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【2015】36号)等文件要求,不断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,着力加强卓越农林人才培养,学校决定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专项计划(以下简称“专项计划”)项目。通过“专项计划”的实施,引导大学生积极投入创新创业活动,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,产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,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“专项计划”项目采取双主持人的形式,即由指导教师团队和学生团队共同申报,设指导教师主持人和学生主持人。指导教师主持人必须为我校在职教师,一般应具有副高级职称。如果以教师团队形式进行指导,鼓励行业企业人员加入指导教师团队,但主持人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,且总人数不超过3人。学生团队由我校二年级和三年级本科生构成,每团队学生不超过3人。鼓励跨学院、跨专业组织学生团队。

申报项目必须能产生实质性成果,如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调研报告、获得知识产权或形成高质量作品、参加相关竞赛并获得奖励。

二、项目资助

1.项目要求本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,并且体现成果导向。应具有前期实施SRT项目或其它学生参与的相关项目的基础。该项目实施后,预期在2-3年内能获得以项目团队本科生为第一作者(发明人)的成果。包括:高水平论文或调研报告、专利或新型产品的项目;或者被遴选参加三大赛(互联网+、挑战杯和创青春)省级以上比赛并获奖。

2.项目资助 本项目实施期限2年,特殊情况最长可延迟到3年。每个项目拟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。如果团队学生免试推荐为本校研究生,可追加资助经费5万元。本项目结题前不可重复申报,未取得项目成果的教师2年内不得作为指导教师申报和指导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。

三、项目管理

1.考核管理 本项目实行考核管理,根据项目类型分别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,持续跟踪项目实施情况。如果中期检查不合格,将终止项目资助。

2.绩效管理 本项目实行绩效管理,每个受资助的项目结题时都要体现成果绩效。对照合同书约定的预期成果,确定是否完成绩效任务。

3.经费管理 本项目经费由学校相关经费支出并列入年度预算,严格按学校相关经费使用和管理要求执行,包括经费使用范围和使用进度。

4.激励管理 本项目属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专项计划,不再列入SRT管理范围,不再享受SRT相关政策,包括学生的创新拓展学分和教师工作量补贴。因本项目将产生成果,可通过项目成果申请相关奖励,如论文和专利等奖励、获奖奖励等。对于没有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的项目,根据情况,将暂停该项目指导教师2年指导各级各类SRT项目的资格。

5.成果管理 本项目取得的成果应体现出受到本项目资助:发表论文应标注受到本项目资助,参加奖赛应说明受到本项目支持。

四、项目申报

1.团队组成 本项目由指导教师(团队)和学生团队共同申报。指导教师团队由1-3人组成,学生团队由二年级和三年级本科生组成,每团队不超过3人。指导教师团队主持人负责项目团队的组织、学生团队成员及主持人的遴选,与学生共同确定项目内容和目标。鼓励跨学院、跨专业组织申报,也鼓励相关部门组织教师和学生申报。鼓励指导教师团队引入行业企业人员加入,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。

2.申报材料 项目团队应提交申报表(附件),明确项目具体内容、达到目标和预期成果,并做详细的经费使用预算。

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。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,于7月10日前交学院教务办,电子版材料发邮箱:liuhao@njau.edu.cn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
3.项目遴选 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,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,每年立项20项左右。

五、其它

本年项目经费来源为中央专项经费,项目立项后,要求经费在本年度9月30日前全部使用完成。

  • 附件【2019-07-03-附件 创新创业专项计划项目申报表.docx】已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