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学院2024年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通知
各位2024 届毕业生、指导教师:
现将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:
1、学生应在5月1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选题、开题报告、中期检查、定稿的网上提交工作,根据学校教务处要求学院将在答辩前对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抽检,查重未合格的毕业论文不得进入评审与答辩环节,查重标准见附件一。
2、指导教师应在5月19日前登陆学校教务处网页的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完成学生毕业论文(选题、开题报告、中期检查、定稿)的网上审查工作,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组长应于5月23日前统筹分配评阅论文给答辩组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于5月26日前完成指导论文的成绩和评阅论文的成绩网上评定工作。
3、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定于5月22日进行,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二,每位学生答辩前准备论文正稿纸质稿(与答辩老师人数相符的份数)交答辩秘书,学生按名单顺序准备5分钟的答辩。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和答辩秘书应认真、细致地检查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(设计),尤其要对学生的开题报告与提交的论文的一致性进行检查,如有问题要及时处理。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是毕业论文(设计)的直接责任人,对学生答辩资格实行一票否决权。毕业论文中不得弄虚作假,抄袭他人内容。
4、学生必须准时参加答辩,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答辩,学院将不再单独组织答辩,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。指导教师应准时参加论文答辩,论文答辩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。
5、答辩结束后,答辩小组就学生论文写作、答辩表现等综合评判给出学生论文答辩成绩。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、评阅成绩、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,各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 30%、30%、40%;答辩组内“优秀”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20%左右;答辩秘书需要登录毕业论文系统录入答辩内容和答辩成绩。
6、学生应在5月30日前将毕业论文(定稿)纸质稿 1 份由系统生成相应表格按照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中期检查、毕业论文(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、参考文献、致谢等)、指导教师审查意见表、评阅教师评阅意见表、答辩意见和综合评定成绩表、简洁版查重报告的顺序装订成册交指导教师审查后(含所有材料的电子稿)交班长,由班长按收齐按学号排序后交学院教务办第三实验教学楼1201。
附件一
金融学院学士学位论文查重标准
2016 年 5月3日制订
1.文献综述部分文字重复率不得超过 30%;
2.论文其他各部分均不得超过 20%;
3.图表部分不在查重范围,指导教师应当仔细检查,不仅要确保引注正确,而且不能在独立研究成果部分使用别人的图表(即使正确引注也不允许把别人的成果作为自己研究成果的一部分;引用别人的图表仅限于对照、比较)。
4.总比例按不超过 25%为合格;优秀毕业论文不超过 15%。